计算机学院2019级: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师[2017]125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类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提名与推荐。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27日中午12点前在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服务平台上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上交材料.。
请同学们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后打印《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1月27日下午2:30~5:00交给本班班长。
三、说明事项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采取先网下申请评优,后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若国家助学贷款到账后仍不能缴清学费及住宿费者,不予评审。请各学院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二)对于学校特殊人才培养的班级,奖学金评选原则上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以内。其中,一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以内;二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以内;三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以内;单项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9%以内。
(三)对于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在转出学院参评奖学金,材料统一在转入学院提交。在国家三金工作开展时,各学院已完成本学年的学生信息系统学籍异动工作。在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实际操作中,奖学金实际名额计算以上一学年学生人数为基准,而奖学金系统名额(学生信息系统设定)以本学年学生人数为基准,实际名额和系统名额之间会出现误差。故此,请转入学院辅导员与转出学院辅导员认真核对候选学生信息,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谨防漏填错填,便于做好追踪工作。
(四)关于重修科目的解释。《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重修科目”,是指上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及格课程情况(包括选修课程)。
(五)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通知申报学生检查建行交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没有建行存折或卡的要到银行开户,并及时到财务处登记新账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计算机学院2019级年级评议小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