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级同学: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9年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继续使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毕业生离校工作一站式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离校系统”)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提供在线离校服务。(留学生、在职研究生不使用本系统办理离校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及时间节点
1.毕业生请于6月26前尽快在离校系统上发起“离校申请”;在线提出离校申请,申请地址:登录https://ssp.scnu.edu.cn/,在“就业服务——我要离校”中提出申请。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
申请后须通过以下部门的同意:
财务处 缴清学费住宿费
图书馆 图书催还、图书逾期使用费缴纳
学生处 国家助学贷款确认
后勤处 缴清水电费,清点家具
辅导员 学生证注销
如以上部门尚未同意,请查看原因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请各班于6月26日(周三)下午14:30前,统一收集本班同学学生证,周三下午5:00到辅导员处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会发还给同学。
各相关单位审核毕业生相关情况并提交数据;系统汇总数据及审核结果;学校向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等;毕业生领证离校。
2.各相关单位在6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相关情况审核并提交数据。数据提交方式有:①数据中心交换;②附件导入;③在线办理。
3.系统第一次汇总审核:6月27日。
二、工作分工。
1.校办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协调。
2.教务处/研究生院:核发毕业证、学位证。
3.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核发报到证。
4.网络中心:负责信息系统间数据接口维护及数据交换工作。
5.各相关单位负责审核毕业生相关情况并在6月27日前提交数据。
(1)财务处:负责审核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清缴,研究生暂借款冲账等情况。
(2)图书馆:负责审核学生图书归还、欠费及违章处理,研究生十校借阅证归还,毕业及学位论文提交(含电子版、打印版)情况。
(3)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学生助学贷款等情况。
(4)后勤处:负责审核学生水电费收缴,家具清查,住宿延期申请等情况。
6.各学院。
(1)指定毕业班辅导员或者专人负责离校业务。
(2)在6月27日前在系统核对毕业生名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毕业服务-毕业生名单),如有错漏或者有不毕业的学生,请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正。
(3)指导毕业生使用离校系统(详见附件1)。
(4)在6月27日前,查询学生申请离校情况以及欠费、欠物等离校业务相关数据(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汇总报表),督促学生及早办理。
(5)在6月27日系统完成汇总审核后,各学院从系统中打印“离校审批汇总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汇总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门领取毕业相关证书材料。毕业生无须再到各相关部门逐个加盖公章。
(6)各学院向毕业生核发证书。在发放证书之前,需对学生证/研究生证盖注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