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派遣介绍:毕业派遣指的是毕业后组织人事关系的去向,通过报到证(报到证的作用与介绍请看上一条通知)来体现,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升学不派遣:毕业后在国内高校读研究生的同学,按升学不派遣办理,待研究生毕业后再派遣。(请这27位同学尽快完成系统的在线申请)。
2.不纳入就业方案: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派遣,不签发报到证。结业生如果找到就业单位且单位确实需要就业报到证的,凭单位证明可签发报到证,但要注明“结业生”。(所有第一批毕业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在6月初统一按照不纳入就业方案上报。待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如顺利通过第二批毕业审核,再进行调整改派。)
3. 就业派遣:学生毕业后,得到具有人事审批权的单位同意进行派遣;其同意形式为加盖公章,可在三方协议上,也可另行出文件;具有人事审批权的单位包括各地市县级以上政府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省级以上机构等,具体以就业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的同学,务必进行在线登记,并认真阅读下面第二段 “关于就业派遣的重要提醒”)。
4. 暂不派遣:个别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如体检、政审等)的毕业生,为避免毕业生频繁改派,可申请“暂不派遣”,即暂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学校暂时保管档案(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申请暂不派遣的毕业生,若接收手续办理完毕,可携带相关材料(三方协议、接收函)在工作日期间前往石牌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派遣 。如在8月31日前,“暂不派遣”毕业生因故无法完成就业接收手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回生源地”方式完成相关派遣工作。(2019年5月31日中午12:30前,在线提交;并请将附件1《暂不派遣个人申请表》打印,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到辅导员123办公室。逾时按“回生源地”方式派遣。)
5.回生源地派遣:其它的同学,均按回生源地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地市可能会指定其它机构)或教育局(对于部分地市的师范生)办理报到证。
注意:如果你不属于1、2、3、4类,那就默认为回生源地派遣。
二、关于就业派遣的重要提醒:
按以上介绍,如毕业生毕业后需要到生源地之外的其它地区工作(包括回生源地的指定机构工作),是需要具备人事审批权的单位盖章同意的。
目前我年级有相当多的同学,已经签约但未取得审批同意,请这些同学在5月31日之前向辅导员提交接收函,不能于这个时间提交接收函但又想到派遣到生源地之外的地区的同学,应该于5月31日之前申请“暂不派遣”,待拿到接收函后将其交到辅导员处。
5月31日之前没有接收函提交,又不申请“暂不派遣”的同学,按回生源地办理报到证。
三、档案
学生人个档案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升学不派遣:到读研高校;
2. 暂不派遣:学校暂时保管档案,但不超过3个月,取消暂不派遣时根据情况决定去向;
3. 不纳入就业方案:保留在学校,学生可自行申请寄回生源地。
4. 就业派遣:按接收函上的要求寄送档案。
5. 按回生源地派遣:寄送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档案的寄送按机要交换的形式完成,不存在遗失问题,但请毕业后尽快完成档案去向核对,因为机要文件的签收记录按规定仅保存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