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证说明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 持“报到证”。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 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二、报到证的处理
1.报到证将于发放毕业证时,同时发放。
2.领到到报到证后,按“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到报到证抬头的单位报到,如属于就业单位统一办理,也可通过就业单位统一上交。
3.过期的报到证理论上已经无效,但如单位不介意,也可以使用。
三、报到证改派,具体改派相关手续请查看:
1.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更改报到证(出具新的报到证)
第一种情况,开始和a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报到证已经派遣到了a企业相关的城市,而学生工作几个月后,辞职了,去了另一个b城市工作。如果这个b企业能接收你档案,那么这个就必须改派了。
第二种情况,学校交给同学的报到证,出现错误,如姓名,专业甚至派遣地区。发生错误,那么就必须重新开具报到证。(严格讲不属于改派)
第三种情况,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第四种情况,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第五种情况,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第六种情况,毕业二年内,找到工作,并能接收档案关系等。将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改派到你要去的单位所在城市。(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按工作调动处理,自行咨询与了解相关政策)
第七种情况,已经就业或者未就业的学生,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在规定年限内,必须报到证改派。
2.办理改派的手续
要 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 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 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行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 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 心管理。
具体业务可咨询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处理(不用经过学院)。
四、报到证遗失处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五、报到证去向
不同类型同学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