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认定结果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年级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计算机学院本科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年级学生监督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年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和学生监督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审核、评议、监督本次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名单如下:
1.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
组 长:陈若北
副组长:许俊东 雷娅捷
组 员:何镇荣 陈志铭 李 嘉 姚廷隽 黄政波 林益玲 曹书宁 李桥蓉
2.年级学生监督小组:
组 长:徐可欣
组 员:廖志成 孙洪焱 赵瑞鑫 罗绵攀 王志宇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版)》(后文简称《申请表》,附件1)。按照“信任在先”原则,学生填好《申请表》后无需再到地方乡镇、村委会意见盖章,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即可。暑期已完成填写、签字工作的同学无需再次填写。为证明相关身份,学生须出示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附件2)。
主动放弃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亦需提交纸质版《自愿放弃声明》(附件3)。
2.单位认定
(1)年级评议。年级评议小组汇总《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并进行审核、评议、分析。年级审核结果在本年级公示3天。
(2)年级间交叉审核。学院本科各年级交叉审核申报材料和年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初步认定结果。
(3)学院审核。年级交叉审核通过后,学院对各年级评议小组提出名单进行审核、认定。学院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
(4)学校复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和汇总各学院、各单位困难认定学生名单,组织学院、单位进行交叉复核。交叉复核完成后,将困难认定数据导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确定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5)结果公布。最终认定结果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fx系统)进行公布,供学生查询结果。
四、材料提交
学生根据自身家庭真实情况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24日(星期日)晚6点前交至班级生活委员处。
1.纸质材料:《申请表》和各项证明材料均需打印,用订书机装订或夹子夹好交给各班生委。
2.电子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 学号】命名,发至各班生委指定邮箱,包含:
(1)本人《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文件不大于3m;
(2)本人《申请表》(word版本);
(3)本人《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excel版本)。
五、注意事项
1.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本学年认定结果为依据。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电子《申请表》的签名处需要使用电子签名,不可直接输入文字。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字处需要手写外,其他信息使用计算机输入。
3.纸质材料不可涂改,涂改无效。
4.申请困难认定学生务必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年级不再受理。
5.若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各班生活委员进行确认再填写。
计算机学院本科2021级年级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