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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3“南粤好网民”故事征集的通知

接省委教育工委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及我省相关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省委网信办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南粤十大好网 民"故事征集活动,展示广大网民在推进网络强省建设、弘扬网络主旋律、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繁荣网络文化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网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网络文明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网聚南粤正能量奋进文明新征程。

二、 报送时间

7月1日前。

三、 征集内容

故事必须正面真实,主人公为学习、生活、工作在广东满一年,或户籍地址在广东的网民,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事迹突出。重点征集五种类型的优秀故事。

( 一)社会正能量类:在网上创新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向网络空间注入正能量,抵制负能量,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

1.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常怀家国之情,传承民族文化,心系国家发展;

2. 面对造谣诽谤、消极颓废、污蔑抹黑之时能够研判识别、及时揭露,面对网络暴力等网上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能够挺身而出;

3. 勇于传播正能量,不断发出好声音,在网络空间有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向善公益慈善类:积极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大力宣传公益文化,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热情。

1. 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形成典型先进事迹案例;

2. 积极开展和组织参与各类网络公益活动,活动效果反响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示范带动性;

3. 大力宣传公益文化,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积极参加网络公益活动。

(三)网络素养教育类:积极投身于网络素养教育实践 事业,充分运用网络特点和优势,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素养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网络素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做出突出贡献。

1. 拥有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网络道德;

2. 投身于网络素养教育实践事业,掌握网络素养教育的方法,组织开展网络素养教育的实践活动;

3. 在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创新能力与网络素养联合培养方面有所建树,助力青少年科学素养、信息传播与道德品质培养相统一。

(四)产品创作传播类:能够创作价值取向正确、思想精深与制作优良的网络文化产品,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东故事,宣扬好时代主旋律。

1. 能正确解读党和国家发展历史,聚焦党和国家发展主线,能够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等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并在多平台、多渠道传播,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2. 能立足广东特色,创新运用网络技术举办具有岭南文化内涵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好活动、好做法、好经验,能够展现全省人民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3. 所创作生产的网络文化产品能传播主流价值观,发挥正向影响力,传递正能量。

(五)网络安全守护类: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 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助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守护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1. 具有较强的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具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对网络安全风险具有较高的识别能力、研判能力和处置能力;

2. 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自身专业技能,善于形成团队合力,引导广大网民共同守护网络安全;

3. 结合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在防诈反诈、捍卫网络安全以及清朗网络空间专项行动有突出表现。

六 、作品要求

故事体裁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为宜。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故事应为本人或他人真实经历,图片或视频k8凯发旗舰的版权归作者所有, 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七、活动进程

(一)征集及报送阶段:即日起至7月15 日。

(二)专家初审:7月下旬,主办方及承办方依据评选规则,初步评选出50个符合要求的好网民故事。

(三) 展示投票: 8月上旬,50个好网民故事将在专题页面集中展示,由广大网友对故事作品进行投票。

(四)专家终审: 8月中旬,入围作品展示结束后,主办方及承办方组织有关专家和活动组委会成员共同进行终评,选出10个优秀故事,入选为2023“南粤十大好网民”故事。

(五)公示时间:8月下旬,入选故事在相关专题页面进行公示。

(六)宣传总结:公示无异议后,主办方及承办方将组织省市主要网络媒体对10名入选为2023“南粤十大好网民”故事主人公进行集中宣传。

八、工作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各二级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审核确认推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问题。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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