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3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以及前期意见征集,学院现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系列
系列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
6.综合表现优秀,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10%内。
系列二:
在符合系列一的第一至第五点条件的前提下,对于大学期间在同专业同年级的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50%以内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社会实践与创业或其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毕业生荣誉奖学金。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或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毕业后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
2.学业表现优秀,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列。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得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立项;或在参加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4.在参加本人主修专业之外的体育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或在参加本人主修专业之外的文艺比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或在除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之外的文学、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5.在学生组织与社团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运用所学知识整合各方面资源,自主创业,获得一定的创业成果。
6.其他不限于以上所列的突出表现。
二、评选名额
系列一共评选15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
系列二共评选9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方法
(一)综合测评排名计算方法
1.年级按照各位同学自大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每年提交的综合测评数据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得出全体同学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排名。
计算公式:综合测评平均值=[(大一大二大三)*2 大四]/7。
2.关于其他学院转专业至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按转入计算机学院后开始计算:
如大一转入,则综合测评平均值=[(大一大二大三)*2 大四]/7。
如大二转入,则综合测评平均值=[(大二大三)*2 大四]/5.
以此类推。
(二)系列一
1.评审小组:各年级辅导员、年级级委、各班班长、年级党支部书记。
2.位于专业排名前10%的同学均可提出申请。
3.学院优秀毕业生:年级按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排名对申请者进行排序,取各专业评选名额内对应的申请者为学院优秀毕业生。
4.学校优秀毕业生:年级按大学期间综合测评原始分对申请者重新进行排名,同时推荐位于前三的同学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生。
(三)系列二
1.评审小组:分管学院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
2.位于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均可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讨论确定系列二学院优秀毕业生,同时推荐系列二申请者中前两名同学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生。
(四)说明
1.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10%同学可以只申请参评系列一,也可同时申请参评系列一和系列二。
2.学校优秀毕业生可申请毕业生荣誉奖学金,金额3000元,并授予学校“百名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学生申请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同学于5月10日晚上6点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到邮箱1028204500@qq.com
申请表命名与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系列(1或2)-计算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晚上18:00。
注:
1.邮箱有自动回复,发送前请检查邮箱是否正确。
2.必须提交申请表才视为申请,只有申请的同学才有机会获评。
3.申请表中的【申请系列】为单选。若同时参评系列一和系列二,需提交两份申请表。
计算机学院2019级年级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