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3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基本学制范围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评选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评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60分(含外语)。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以省级以上奖励代替,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若相关成果未达到要求,可以用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代替。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能够认真履行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等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2.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在读期间有贫困地区支教经历或创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
4.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请: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行为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记录者;
4.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和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共评选6名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其中在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3名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在评选中将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两者的比例。
四、评选程序
(一)4月26日上午9:00前,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导师推荐签名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2.发表论文、刊物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纸质复印件和原件以及电子扫描件(注:申报者的论文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其他获奖证明支撑材料纸质复印件和原件以及电子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张大小。
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的成绩单(纸质一份,电子扫描件一份),要求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与申请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
4.“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5.华南师范大学百名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注:申请材料以“学位层次姓名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命名,统一打包整理,电子版发送至研工办邮箱scnu_csygb@163.com,纸质版交至研工办102办公室;填报材料奖项事迹等请按成果重要程度排序。
(二)学院研工办查验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评审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评审、推荐名单的审定等,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三)向学校提交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及材料,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五、奖励方式
获得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k8凯发旗舰的荣誉证书,并颁发“曾永裕奖学金”,获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颁发学院赋能奖学金。其中学院赋能奖学金和“曾永裕奖学金”不兼得。
六、有关要求
1.研究生必须提交申请材料才视为申请,只有申请的同学才有机会获评。
2.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学校和学院负责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
3.附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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