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转发给各位同学,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2022级新生为新参保,老生为续保,2022级研究生需完善个人信息后才能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如学生已在他处参保(户籍地、工作单位),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方可在学校登记参保、缴费。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参保年度
2023年度(即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中,2022级新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年级学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98元。
四、学生参保申报办法
为提高效率,减少出错,今年新生新参保和老生续保同步进行,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学生新参保、续保或不参保,均需在网上提出申请。请各位同学于2022年10月9日-10月20日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ssp.scnu.edu.cn)进行相关操作:
1.参保。学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医保服务”—>“我要参保”功能,请先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参保信息。若有错漏,请直接修改后提交信息。务必要按照有效证件提交准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影响参保。
2.缴费。今年医保缴费采用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的方式。参保学生提交参保信息后,请点击“我要参保”页面的“去支付”按钮生成支付订单,在稍后自动弹出的学校支付平台(http://hscwxf.scnu.edu.cn/)页面中按提示完成缴费,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收费服务系统网上自助缴费,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
3.不参保。学生原则上须参加医保,不参加医保的学生一切医疗费用自负。确实不参保的学生,必须在“医保服务”—>“我不参保”处进行申请,并写明不参保原因。学生提出不参(续)保申请后,必须填写《不参保承诺书》(附件1),由各年级班长统一收齐后于10.18(周二)交至102研工办。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2023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4.查询。学生可登陆系统,在“医保服务”—>“参保查询”处查阅参保、审批和扣费情况。
五、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
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向广州市民政部门申请政府资助。请申请同学于10月18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版文件提交至研工办102。
(一)专项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市户籍学生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1-4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非本市户籍学生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保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收入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由学院核对后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申请材料务必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证件有效期至2022年9月1日以后的视为合格),否则不予受理。另外,证明材料若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无效证件:
(1)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的,视为无效;
(2)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但学生提供户口本证明与低保领证人是同一户口的,视为无效;
(3)证件已过期,或无注明具体有效期限的,视为无效;
(4)无法提供相关证件,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视为无效。
4.上述申请政府资助的困难学生,申请政府救助前,必须与普通学生一样申请参保并缴费,参保方式见本通知第四点。未在系统申请参保而只申请政府资助,视为参保不成功。困难学生获政府资助后缴纳金额将退回。
(二)其他材料
申请政府资助的同学除上述专项资料复印件外,另需提交以下常规资料:
1.填写好《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电子版文件,于10月18日(星期二)前发送至研工办邮箱(scnu_csygb@163.com)。
六、社保卡申领
完成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参保后,请首次在广州参保的学生按《参保学生申领社保卡指引》(附件4)申领社保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应保尽保
居民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保障学生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能有效地减少患大病的后顾之忧,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请各位同学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努力提高参保缴费率,确保应保尽保。
(二)积极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各学院配合学校医保办做好学生新参保、续保工作的信息录入、资料审核、困难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的身份确认等工作,并通知学生及时、足额缴纳参保费用,如有医保办来电注意接听,因不配合医保办工作而延误参保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20)85215316
联系人:周老师、罗老师、李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