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22年5月集中对2021-2022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申报评选事项请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请各团支书于3月20日(星期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汇总表、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上交至计算机院楼12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jtwzzb@163.com。
请各团支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具有代表性且报送材料规范。院团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将进行评议,择优向上级团组织进行推荐。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请团支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并做到公开公正,院团委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团支书需要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优。
请各团支书严格按照推报条件,积极推荐人选,于【3月20日(星期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团委邮箱:jj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院楼125办公室。
联系人: 唐婷芳、李泽涛、潘玮莹
电话:13760873535、17688081834、1325854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