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师[2017]125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类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综合奖者,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50%以内,且没有重修科目。
(二)申报单项奖者,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 70%以内,且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或社会实践与创业中的至少一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一)根据学校评选办法,本次奖学金评定名额按照专业进行分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及推荐名单见附件;
(二)每位同学可以同时申报综合奖和单项奖。但最终只能评定一项,优先取综合奖。
四、评审机构
(一)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教授代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
(二)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党员代表、年级干部代表、班级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
(三)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班长、班级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班长担任组长。评议小组负责核实同学的综合素质表现,根据评优办法和评选细则给予评议,向年级评议小组推荐获奖学生候选人。
五、评选程序
(一)综合测评。学院对全体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及其排名评定。
(二)学生申报、提名与推荐(12月4日前)。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评选条件,学生申报奖项。向班长报名申请,并加入班级评议小组的微信群
(三)班级评议(12月5日前)。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本办法、学院评选细则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级获奖学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建议各专业各班级先完成综合奖的申报和评选,再进行单项奖的申报和评选。
(四)年级评议(12月5日前)。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本办法、学院评选细则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民主评议确定本年级本专业获奖学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五)上报材料(12月6日前)。按照年级通知,将所有的材料整理打印好,提交存档备查。
(六)学院初选、公示(12月13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年级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议(需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三金”到账情况审核学生是否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候选人,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计算机学院2019级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